在企业广告片拍摄中创意是至高和神圣的。广告人都在追求创意,力求不拘一格、别具新意,得以一鸣惊人。可以说创意是一些广告人心目中的“圣殿”,向往之情无以言表。创意无所不在,但是却不能信手拈来。它需要灵感的激发,一瞬间的思维闪亮。创意可遇而不可求,然而在新市场的经济浪潮中,不仅要有创意,更需要针对市场的营销策略。这就为企业广告片拍摄创意又加难题。那么在企业广告片拍摄中创意和策略相冲突时该如何选择呢?
在回答这个问题前,我们要先明白自己是做什么的。影视公司就是通过企业广告拍摄为企业达到产品营销和品牌的树立。脱离了市场营销的实际,凭空判定创意的优劣高下,是没有意义的。从创意一直到制作完成,到投放,都是营销广告的一个个环节,任务只有一个:完成营销目标——提高销量或者提升品牌等等。完成得好就是优秀的,反之就是不合格的。这很残酷、很“商业”,没有一点点“艺术”在里面,更没有一点点价钱可以讲。所以,一个头脑清晰的广告人、制作人,不会简单地说一个创意“好不好”,更不会以自己的好恶去说喜欢或者不喜欢。他所关注的,只是这个创意是否“称职”。所以企业广告片拍摄创意和营销策略相冲突时应该以营销为主,创意为辅。既要保证营销的进步,又不能忘却艺术的美感。
由此看见影视公司任重而道远,我肩负的是为企业打开一条营销大道和树立品牌的责任,专业、专注的服务是我们的使命使然。